一、物业面临的风险
水管爆裂、水淹造成物业财产损失;电梯维护管理不善导致客户受伤;
高空坠物伤人;
广告牌坠落伤人;
小区设施设置不当伤人;
道路标识不当导致事故;
公共场所未尽警示义务,导致业主受伤;
停车场内车辆因管理不善受损;
水管维护不当导致返水;
消防设施维护不当导致失火无法扑救;
清扫不及时或路滑导致业主受伤;
社区活动管理疏导不当出现人员群挤压;
小区信报箱无人维修掉落伤人;
停车场车闸、防火卷帘门意外掉落;
排水沟未及时疏通造成水患;
员工误操作造成其它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不含恶意行为)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适用契约责任,承担对第三者的侵权责任。
二、物业保险产品介绍
物业管理责任保险:指保险公司向物业管理企业收取保险费,承担物业管理企业因管理或从事管理的过程中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参加物业管理责任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主险保险责任:
1、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险损失;2、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
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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