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优势
①扩大了保障范围:除了保障企业自己员工,还可以通过附加险保障第三方人员、第三方财产和理赔费用。②提高了理赔速度:工伤保险的出险需经安监局调查后出具事故鉴定材料,耗时长,赔付慢;安责险可直接由保险公司定责出险。
③突破实名投保:相对于工伤保险实名投保降低了投保成本。
④增加了调查勘验费用。
⑤提高了保障额度:在原有工伤赔偿基础上多了一份安责险的保额赔付。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期限为企业购买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保险之日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之日,在此期间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承保机构将承担投保单位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全部费用。
保障范围覆盖投保项目的全体从业人员并包含劳务派遣人员,并且建筑施工安全责任险发生的经济赔偿,不影响依法请求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这项工作的实施将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防范化解建筑施工生产安全风险,保障建筑施工行业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权益,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系上“安全绳”。
企业选择保险时,有工伤保险、建工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不同的险种选择,为什么只有“安责险”成为了“强制险”?安责险与其他同类商业保险有着怎样的关系或区别?
安责险与工伤保险
安责险与工伤保险是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国家强制实行的工伤保险是一种针对企业职工的基础保险保障,而且其所能提供的保障也是有限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对职工家属造成的损失伤害常常是巨大、难以承担的,安责险可以在工伤保险理赔的同时,提供另一份风险补偿,对工伤保险进行有效补充。同时,工伤保险针对的是职工的保险保障,并不能帮助企业转移相应风险。企业面临的风险不仅包括员工的事故赔偿,还包括对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残、伤亡及财产损失。安责险以企业在事故中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既帮助企业转移了风险,又切实为职工提供了经济补偿保障,对于第三者的责任赔偿也为工伤保险补全了短板。
安责险与建工意外险
安责险属于责任保险,而建工意外险属于人寿保险;安责险的保险标的是企业应承担的事故损失赔偿责任,而建工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受雇员工的人身;
安责险除了负责企业工人的事故伤残、伤亡补偿,还负责因事故导致的第三者的人身事故伤残、伤亡补偿,以及经济损失补偿,而建工意外险在主险中只对被保险工人的事故伤残、伤亡负责经济补偿,如要预防因事故导致的第三者风险损失,只能在附加险中添加第三者责任保险。
安责险与雇主责任险
安责险与雇主责任险同属责任保险,都能为企业转移事故风险压力雇主责任险针对的是工作期间的意外事故,而安责险保险责任较之更广,还包括员工因过失造成的安全事故损失责任
安责险较雇主责任险还多出一项施救费用,包括因采取紧急抢险救援措施而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救援费及疏散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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