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因被保险人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被申请人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定被保险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保险人则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向被申请人履行赔偿义务。
一、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特点
(1)适用面广传统担保方式或对标的要求高,或提供门槛高,或适用存在限制,故无法完全满足现有担保需求,而诉责险购买简便,对投保人并无特定要求,对所涉基础案件风险审查也不苛刻,就该业务发展至今来看,拒保的情形并不多。
(2)性价比高
就申请人所付出的费用成本看,担保公司的担保手续费也较高,商业性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一般在2-4%。银行保函的获取成本一般也不低于保全金额的3%。
而目前各家保险公司诉责险的保费一般为保全标的额的0.3%-0.8%,故费用较低,申请人只需支付较少的保费即可由保险公司承担保全担保责任。
(3)手续简便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只需在保险公司任一营业网点或者通过网络等方式就可购买诉责险,保险公司经过风险审查后,一般2日、有的甚至1日内即审核通过并开具保单及保函。
且因保险公司事先已与法院就保函出具的方式、流程有过沟通,保证了《保单保函》或《担保函》等已能够符合法院要求,省去了法院繁琐的审批手续,一般3-5日即可通过保全申请,提升了财产保全效率。
(4)信誉度高
保险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纳入国家金融监管体系,其公司治理、风险管控、资金能力等都远远优于普通担保公司,故保险公司大多有足够的实力对可能出现的保全错误及时给予保险赔付,为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解除了后顾之忧。
(5)保障最大化
诉责险的出现可以最大程度保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利益。对申请人而言,通过小额的保费支出就能获得诉讼财产保全保障,否则就必须提供其个人的现金和不动产,导致的收益损失将可能更大。
而对于被申请人而已,诉责险能保证其因财产保全错误导致的损失得到足额赔偿,不会出现“胜诉后无法执行”的情形,其权益也得到更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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