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社保这种刚性保障并不能解决企业的所有问题,只要在工作期间、在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员工意外,企业很难逃避责任,职业病也好、员工猝死也罢、再加上额外的误工费用等,这些风险和损失,都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
而雇主责任险,作为企业员工保障的“护身符”,一直以来,都是企业老板青睐有佳的减负首选。
本期我们来一起掀开雇主责任险的神秘面纱。
1.从几个案例说起
案例1:某工厂发生火灾,造成该楼层的员工在火灾中身亡,如果工厂投保了雇主责任险,是不是在赔偿范围内?
案例2:
某员工在一家五金加工厂工作,在一次焊接过程中,由于心肌梗塞缺氧而突然死亡,如果该厂投保了雇主责任险,能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案例3:
某制药厂的员工,在坐公交车的上班途中,因意外导致公交车坠入河中,造成该员工身亡,如果制药厂投保了雇主责任险,是否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带着上面的3个案例,慢慢往下看,答案都在后面跟你揭晓。
2.雇主责任险的定义
根据保险条款,对雇主责任险的定义是: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被雇佣期间,由于从事保单列明的相关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者患有与工作相关的职业性疾病所导致的伤、残、死亡,且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工作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可认定为工伤的,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一句话概括,就是雇主要对雇员的工伤负责。
当然,你也可以这么理解:
如果企业员工在从事雇佣的活动期间,他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安全由于意外受到损害后,只要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用人单位就得承担相应的医疗费、下岗留薪期间的误工费、死亡伤残金、就业补助金等。
但是,企业买了雇主责任险后,上面的费用就统统由保险公司来买单。
3.雇主责任险的赔偿
它的赔偿项目包括7个方面: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用、医疗费用、法律诉讼费用、猝死、职业病。
其中,医疗费用是赔偿社保用药之后的费用。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则按照当地的工伤标准与赔偿限额来比较,如果限额高于工伤标准,就按限额赔偿,反之,按工伤标准核定。
关于猝死,严格来讲,它是医学上的术语,医学上认为猝死属于突发疾病,并不属于意外事故,那能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呢?根据工伤约定,只要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且在48小时以内身故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
顺便跟你科普一下什么是职业病?
它是说,雇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且在保险期间内确诊的疾病,这就是职业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要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类别目录为准,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都得按这个类别目录的标准来使用。
4.雇责险的不赔情形
常见的不赔情形,主要有:被保险人的雇员自杀、自伤、打架、斗殴、犯罪以及无照驾驶机动车;
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职业性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上述原因接受医疗、诊疗;
国家医保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之外的医药费用;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及住院服务标准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
陪护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生活护理费、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抚养费等;
精神损失
......
5.投保常见问题
1、雇责险的职业风险等级划分?雇主险并不像车险一样有精确的费率表进行费率计算,只有一个基础费率参考,其风险高低依据的是投保员工的行业类别,从事什么工种。按照不同行业及工种,保险公司有行业等级分类表,各公司大同小异。
其中行业等级1-6级划分,办公室管理人员文职类的按1级最便宜,销售人员外勤有小车的一般按3级中等,工厂工人如木工钣金工搬运工等一般按5级较贵,第6级就是危险行业工种如爆破高空清洁等等,风险等级越高收费越高,直至高到客户不愿意接受进而无法承保。
销售人员应当熟悉行业风险登记表,展业的时候对客户有个基本判断,的确属于基本能承保下来的客户,再投入时间和精力,否则忙活好一阵什么产出都没有就浪费了。
2、雇主险关于是否记名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不记名投保的标准,各公司经营中的规则时常变化。
一般如达到50人、100人等。设置这一条限制的原因是部分企业实际人数很多,但是不记名投保的人数却只有1/3甚至更低,又或者有道德风险将不是本企业职工的人加入索赔谋求不当得利,导致承保品质极差,进而引起承保公司严格控制承保,禁止不记名。
完全记名之后,人员批改必须提前进行,或者集中批量进行,逐一对应。但是中大型企业人员更换频繁,如果实时批改将不厌其烦,客户一多起来,维护人员将疲于奔命,后线劳动也大,所以在总体赔付率大数据可控的情况下,会有适当预估低赔付业务放开不记名投保的条件,简化优质业务的手续。
6.雇责险的四大优势
赔偿职业病、误工费、法律费用、猝死(48小时以内),这是雇主责任险的首要的最大优势,其它产品如团体意外险等都不保。其它优势还包括:
首先,它的误工费,比普通的住院津贴保障高;
第二,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只会将赔款转给企业,而不是雇员,避免了二次索赔的纠纷;
第三,买了雇主责任险后,能有效减轻企业负担,转嫁企业的法律责任。等等......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安全生产责任险,都有哪些区别?
三者的区别有相同、也有不同的地方。
相比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的承保标的是雇主的法律赔偿责任,而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员工的身体或生命,在赔偿对象方面,团体意外险的赔偿金是给员工,员工获得赔偿后,仍然有权利向企业索赔。
另外,团体意外险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福利的一种体现,并不会由于工伤事故而能减少企业需要支付的那部分。
用一张表来展示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区别,一一目了然:

7.回到开头的案例
案例1:某工厂发生火灾,造成该楼层的员工在火灾中身亡,如果工厂投保了雇主责任险,是不是在赔偿范围内?
由于是因工身故,所以在赔偿范围内。
案例2:
某员工在一家五金加工厂工作,在一次焊接过程中,由于心肌梗塞缺氧而突然死亡,如果该厂投保了雇主责任险,能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能得到赔偿。但如果突发的疾病超过了48小时,则不赔。
案例3:
某制药厂的员工,在坐公交车的上班途中,因意外导致公交车坠入河中,造成该员工身亡,如果制药厂投保了雇主责任险,是否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分两种情况:
1、如果没有扩展上下班条款,且员工在事故中非主责,属工伤事故,需进行赔偿;
2、如果扩展了上下班条款,无论该员工在事故中是否承担责任,都需进行赔偿。涉及的责任免除条款内容未纳入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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